公司悄悄注銷了,債主上門該找誰?
如果老板為了躲避債務,悄悄注銷了公司,那么錢還能要回來嗎?根據《公司法》的規定,公司一旦注銷登記,公司即告終止,其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就告消滅。換言之,公司一旦注銷...
如果老板為了躲避債務,悄悄注銷了公司,那么錢還能要回來嗎?
根據《公司法》的規定,公司一旦注銷登記,公司即告終止,其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就告消滅。換言之,公司一旦注銷登記,公司就不復存在了,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張權利了。
既然找公司已經要不到錢,我們該找要誰錢合適呢?
對債權人而言,并非作為債務人的公司一經注銷,自己的債權就無從得到保障。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,債權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銷公司的股東請求賠償,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
公司注銷
比如如股東在公司注銷的過程中,沒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義務,由股東承擔清算不實的責任,即由股東來承擔未履行清算義務的賠償責任。
例:2006年起,晉江某鞋材公司和石獅某制革公司之間建立起了業務關系,鞋材公司欠了制革公司50萬。后來制革公司找鞋材公司要錢,結果發現該公司已注銷無人“買單”了。
制革公司認為鞋材公司注銷公司為了躲避債務,于是將其前股東蘇某告上法庭。
法院審理認為,鞋材公司負責人等人對這筆債務是已知的,該公司由負責人蘇某等人組成的清算組在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時,沒有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,造成債權人合法利益受到損害,應該對此負責。因此,法院依法判決,該鞋材公司的前股東蘇某承擔賠償責任。
企行公司主營業務:公司變更、公司注冊、代理記賬、涉稅處理、公司轉讓、公司注銷、公司戶車牌轉讓,投資/資產/基金類公司轉讓,免費咨詢電話:400-965-9658